据统计,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从1978年的1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42万人,年均增长9.8%[1];即使是在高等教育扩招的第一年即1999年,当年的招生规模也只有9.2万人。最近的8年间增长了近4倍,年均增幅34%,这说明我国研究生的培养规模在最近几年确实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达120万人,其中博士生22.25万人,数量上仅次于美国;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46个(高校291所),硕士授予单位697个(高校530所)。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累
与规模激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足以让人忧心忡忡。比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课程安排随意、师生关系异化、研究生科研训练匮乏、考核评价失范,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到我国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影响社会知识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步伐,进而关涉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及在国际社会中的声望和地位。为了增强导师责任意识,激发研究生学习热情,理顺师生关系,优化专业结构等进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以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从2006年起在哈工大等3所高校进行了首批试点,2007年实施改革高校增至17所,2008年扩展到47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今年则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全面展开。对于此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能否实现预期目标,我们拭目以待。本文旨在从微观方面来阐述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拟作针对性的探索。
一、我国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课程安排的随意性
所谓课程,乃是指对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教育资源的选择、规划与组织。通俗地讲,课程包括教什么即教学内容,怎样教即教学方式和何时教即教学时间。我国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安排问题主要表现在:
教学内容非系统化。研究生导师相对较大的自主权力遮蔽了研究生教师选择教学内容的自利倾向。一些教师并不是从学科的逻辑结构出发,而是立足于自己的现实,选择教学内容根据自己的偏好,诸如只选择本人感兴趣的内容,或者只是选择自己已经研究或正着手研究或将来要研究的领域,还有的教师只将那些他能熟练驾驭的内容拿到课堂上与学生讨论。这些都人为地打破了学科的逻辑体系,不利于研究生形成科学的认知结构和理论体系。
教学时间的随意性。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双肩挑”现象比较常见,很多研究生导师身兼行政职务,“官员学者”不可避免地有很多随机行政事务处理,从而与教学计划安排发生冲突;知识分子在实际地位和职业消费上难以与官员相比,但在社会上受到普遍尊重是传统,“学者官员”能给自己带来良好声誉,获得博导、硕导头衔的校外学者官员比学校官员学者更难保证教学按计划执行;当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倍受社会批评时,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会请业界精英出任导师,着重培养研究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后者职业事务和社会活动之多同样对教学计划构成威胁;此外,即使是身份单一的学院学者,科研、讲学等学术事务也可能冲击正常的教学时间。因此,临时调课、停课、补课现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十分常见。
教学方式的形式化。教学改革往往使人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而出现了“教育浪漫化”倾向。一是学生过多的“自我表演”。很多导师误认为只要把时间交给学生,把课堂交给学生,把讲台交给学生,学生的主体性就一定会提升,教学质量一定会提高,因此安排很多时间让学生查资料,让学生做实验,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等等多形式的教学活动。我们并不否定这些工作或活动对于研究生的发展价值,事实上,它们可能是研究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工夫。但我们要批评的是研究生在着手不考虑或很少考虑主题内容及方式安排的适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的这些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盲目性。这种为了形式而形式的多样化教学方式遮蔽了研究生教育的真实目的,从而也剥夺了研究生构建系统知识、形成批判思维的可能性。二是过度依赖现代教育技术。一些教师过度注重科学技术,忽视教学主体的存在和感受,多媒体和网络等教育技术在一些课程中居然唱起了主角。过度偏重教育技术带来的并不只是教师作为教学主体地位的衰落,随之而来的也有学习主体的迷茫。
(二)师生关系异化
教学是师生双边互动的过程,师生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教学的效果影响着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融洽与否又制约着教学效果。研究生阶段的师生关系不同于其他阶段的师生关系,原因在于学生的理智水平和“学问的性质”存在着差异。研究生在学习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和导师之间应该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双方亲密合作、互相交流与促进的伙伴关系。这是“研”和“导”的应有之义,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不言自明的师生关系成为了极其稀缺的课程资源。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淡化和雇佣化。
师生关系淡化。在当前高校教师评价体制下,“科研吃教学”的 “教学漂移”(teaching drift)现象蔓延开来。科研在学术声誉的提升和物质待遇的改进上大大胜过教学的作用,研究生的课程安排本来就少,上述因素促使研究生导师都“隐居”起来过着“实验和思辨的生活”。此外有些导师热衷于或被动卷入政治和商业,如此种种都减少了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切磋的机会。导师的自我中心主义打击了研究生的期望,剥夺了研究生的受教育机会,抑制了可能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学术灵感。除此之外它也不利于导师对学生的生活教育。
师生关系雇佣化。自社会将为社会直接服务的功能赋予大学始,大学就与商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大学与商业的互动产生了皆大欢喜的双赢局面。一些研究生导师也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或知识产权等办起了公司。他们要自己的研究生为自己的公司做事却支付低于市场价格的报酬,而这些事情却不一定与科研训练有关;有些导师可能要自己的学生帮忙做课题,但也大多仅仅限于搜索资料、翻译、编写等事务性工作。研究生大多数已经或正在沦为他们的导师的“劳动工具”。其它行业的徒弟原来管自己的师傅叫“老板”,现在改称“老师”,而现在研究生管自己的导师不叫“老师”而改称“老板”了。[3]
(三)研究生科研训练匮乏
研究生人才不同于一般的人力资源,不仅要有丰富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科学系统的理论构架,更需要有获取知识、发现知识和运用知识独立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正是为了让其掌握探索未知,创造知识的能力和方法。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是导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但研究生所获得的科研训练并不令人乐观。
“目前大多数高校仍然没有对研究生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这使得研究生导师几乎把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自己的学术和科研上面,而对教学仅仅是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已”,[4]导师花时间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更无从谈起。
课题和项目是导师培养研究生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导师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在课题的共同研究过程中得以展开和进行。随着研究生规模的超常规发展,教育资源日益捉襟见肘,很多导师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导师很难申请到课题和项目。于是,研究生失去了非常重要的与导师相处的机会,而这种机会是研究生从导师身上习得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以及提升学术能力所必需的。
即使导师有课题,也往往是导师在承接课题后,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召集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在这一过程中,研究生的工作也仅仅是围绕导师分配的任务,即某一课题某部分的具体操作展开的,而很难通过参与课题研究,了解和熟悉科学研究的规律和本质要求,很难得到课题策划、科研组织和整合能力等方面的训练。同时,由于研究生仅仅是在导师设定的框架下从事具体工作,不利于自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开发和培养。[5]
(四)研究生考核评价失范
学术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追求真理的前提是自由,“无论这种自由会引向何方”。学术因自由才能发展的命题逻辑地衍生出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巨大学术裁量权。导师规定着考核的内容、方式,提供考核的标准并决定考核的结果。在学术界,“个人和群体的权威性存在于大量的知识领域”,[6]但知识在不断地发展,“任何领域都没有被人们认识得如此深刻,以至于不再能取得新的发现”。[7]知识也在高度综合的基础上高度分化,任何学科的专家并不能掌握该学科的所有方面,学生在导师规定的考核范围内有巨大的选择、发挥和自我释放空间。矛盾因知识的精细化和复杂性而产生。因此由单个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不合理。
研究生考试以课程论文为主,但用课程论文的水平来衡量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在当前“学术责任”失范的前提下会严重失真。人的认知能力和时间的有限性与知识的无限丰富性以及获取信息手段的多样性使导师和学生之间产生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东拼西凑的论文或许受到肯定,而认真撰写的论文可能受到非难,这无疑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并助长“败德行为”。
一些高校有着在校研究生必须公开发表1到2篇论文方可获得学位的规定。这种规定从其出发点上讲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制度安排因其固有的逻辑缺陷和缺乏有序的制度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客观公正地决定他能否获得学位,既是学校的权利(力),也是学校的义务(职责)。而从这条规定来看,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权力在特定的情况下(毕业生符合获得学位的其他所有条件,唯独不符合这条规定)似乎在学术期刊的手中。这是评价主体的错位。况且现在大多数学术期刊并未实行专业编辑审稿制,有些期刊则为了收取丰厚的“版面费”而不顾论文质量。这些缺乏学术责任的行为损害了学术的严肃性并扭曲了研究生的市场筛选信号,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对研究生的评价成本。
二、优化我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对策思考
(一)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
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就是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但它需要配套的实施机制,否则一定会降低制度的约束功能并滋生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增加随意偏离制度的行为的机会成本,采取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举措增加遵循制度的行为的物质和心理收益。
(二)通过教考分离约束教师的教学选择
对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和实施形式由外在的正式制度予以细致的规定是不现实的,这乃是因为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具有“高深学问”的性质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构建性和境域性。[8]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因互动而生的非预期主题会偏离既定的安排。此外,它还有干涉学术自由之嫌并可能束缚教师的思维及积极性,因为“学术自由意味着松散的结构和最低程度的干涉”。[9]但课程内容一定程度上的系统性确实是研究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对专题的深入探讨又为提高思维品质所必需,时间的有限性使这两方面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在具体的内容和形式的选取上,教师是根据自己的偏好,还是根据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就批露了他的学术责任问题。事实上,在教学中,没有比克服存在于教师与评价者这两种角色间的固有冲突更大的挑战了。人们经常听到对这种混合角色的批评,同一个人,在传授教学内容时是学生的辅导者与辩护人,而当要对所教的学生进行评价考核时,又转而成为顺从学生们的考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学术道德素养如何体现出来?“基于学者是高深学问的看护人这一事实,人们可以逻辑地推出他们也是自己的伦理道德准则的监护人”。“那么谁是这些监护人的监护人呢?没有。只有他们的正直和诚实才能对他们的意识负责。”[10]但是,道德、正直和诚信等良好品质是个人选择而非外界预设的,它们只能是个体对“自我”的要求,而不能是个体对“他者”的感召。当我们说某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正直的个性和诚信的为人时,我们是对他基于稳定的偏好从而表现出对那些良好品质的信仰的一种判断。可信仰的效用与“信”或“不信”密切相关。对真心信仰者而言,信仰的效用是巨大的,它改变信仰者对一切消费品的评价;对不信者,信仰不产生任何(正的)效用。[11]所以,对于那些不道德、不正直、不诚信的教师来说,消费道德、正直和诚信需要高昂的机会成本。为了约束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等选择上的不良偏好,降低他们消费虔诚和责任的成本或增大他们“败德行为”的机会成本,实行教考分离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在一些历史悠久而备受尊敬的大学,比如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这两个角色是分开的。这样,大学的一个部门组织考试,而其他的教师们只是把学生交给这个部门的人。[12]在教考分离制度下,教师将不再作为自己教学效果的评估人,而是作为除学生外的第二被考核人接受不同主体的评价与考核,其不良教学选择偏好将受到遏制。考察研究生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设计合理的题库是完全派得上用场的。而对于探究能力和科研水平的考察,则需要科学的科研考评机制。
(三)健全研究生科研考评机制
制度的作用在于帮助人们形成对自己行为的稳定预期,从而具有行为导向的功能。研究生的考评机制对研究生的学术意向,学术道德的塑造和学术能力的培养影响巨大。目前的考评机制就催生了研究生的缺乏学术道德的抄袭行为和急功近利的学术心态。我国目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很难对潜在研究生的学术性向有较全面和准确的评价,因此,并非所有的在校研究生都具有从事高深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愿望。对于有些研究生来说,攻读学位是为了满足探究兴趣实现学术抱负,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可能只是为了将来能找份好工作。那么扩大更偏向于实践的专业学位规模是满足不同需求的重要途径。研究生培养单位还应该取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硬性规定,对那些能在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进行奖励,而对那些不能公开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则不进行处罚(诸如不授予学位)。由于目前学术期刊的评审机制不健全,我们可以学习美国的论文代表作制度,规定研究生在一定期限内向院系学术委员会提交自己认为最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并将评审结果作为研究生能否开始学位论文写作的根据。取消负激励而只实行正激励的制度安排,既可避免那些缺乏学术能力和愿望的研究生被迫去进行学术造假或低水平重复,又可使那些学术能力和愿望较强的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内在动力得以激励。研究生的考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完善研究生的考评机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研究生现有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二是研究生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学术创作的逻辑规律和周期。
(四)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
研究生导师有着多重身份和任务,单从这一称谓上讲,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而完成这一任务,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能力是基础。学术能力的广义理解包括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教学与科研的互动本身也是提高学术能力的途径。“一方面,因与知识前沿的难题搏斗兴致勃勃来到课堂的教师,能够为学生带来第二手材料决不可能给予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对一个探索真理的人来说,迫使他用可以理解的术语向一个聪慧的外行阐述他的发现,这是一种有益的训练”。[13]研究生导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让他们掌握科研的方法和探索未知的能力,导师的科研能力是达成此目的的前提。导师在进行教学或科研训练的过程中,其治学态度和学术责任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缺乏学术道德的导师缺乏提升学生学术道德的人格魅力。如果研究生导师缺乏学术爱心,“我们就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当研究生的‘导师’,专门的研究机构应该是他们的理想去处”。因此,对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要从学术道德、学术能力和学术爱心等方面综合考虑。在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中,既要坚持学术标准,又要重视导师教书育人的表现;既要坚持对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要求,又要重视对教学工作及成果的评价。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还要打破以往的导师终身制度,建立动态的评价、考核和管理体系,实施奖励和淘汰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导师,在评定校、省、国家级优秀教学奖、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奖励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对获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各级学术奖励的导师,给予导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导师,给与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五)加强研究生的学习自觉
研究生阶段的师生关系淡化以及导师对学生的科研训练不足等,固然有导师方面的原因,但研究生自身也存在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如果说当今的制度使研究生导师对其学生有一种“排斥力”是客观的话,那么,研究生就应该自主能动地加强对导师的“吸引力”。即使在当今的制度条件下,研究生导师似乎有“不主动”的理由,但他绝对没有“拒绝主动”的权利。因此,研究生要坚守学术信念,“以学术志业”而不是以“政治为志业”,将学校视为真正的求知场所而不是名利预科场所。只有敬畏而又执著于学术,在学习上才能更加自主与自觉,才能积极主动与导师进行交流与沟通。请学术名家开讲座、做演讲,通过人格魅力来感染学生、通过渊博学识来征服学生、通过共享研究心得来启迪学生;开展学术沙龙,让研究生直接参与学术讨论,这些都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学习自觉性。
参考文献
[1][2]苏刚.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EB/OL]. http://www.sciencenet.cn,
[3]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师生关系功利化[EB/OL].http://news.jschina.com.cn,
[4[5]许迈进,郑英蓓.三重反思:重构研究生培养中的师生导学关系[J].教育发展研究,2007(4B).
[6][7]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128,14.
[8]李子建等. 后现代视野中的课程实施[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1).
[9][12]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3,96.
[10][13]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112,71.
[11]汪丁丁.信仰的效用[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1).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2期